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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防生的特殊权利

来源:未知   作者:选培办  时间:2015-01-06 18:24:00  阅读:

     随着高等教育与国际交流活动的增多,有的国防生可能会遇到出国出境学习交流的机会,但如果出国出境时间过长,势必影响日常军政训练,导致军政素质难以达到培养目标要求。因此,国家教育部、人事部和解放军四总部联署文件规定,国防生可以短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,但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。国防生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的,应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,未经审批同意的,高校将不办理有关手续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。
   
国防生在参加军政训练时负伤或出现其他意外时,拥有参照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享受有关待遇的问题
国防生的特殊义务
       
国防生应尽的特殊义务,是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,接受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的双重管理,毕业后到军队工作。
    
参加军政训练。军政训练包括军事训练和政治训练。国防生在校期主要学习基础的、共同的军事政治课程,目的是学习基本知识,掌握基本技能,培养基本的军人素质和军官素养。国防生应积极参加学习训练,努力培育令行禁止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、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,打好军政素质基础。军政训练主要采取军政理论课教学、日常训练和假期集中训练等形式进行。
   
军政理论课教学按照军政训练计划,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共同组织实施,有条件的可以请部队、军队院校和其他训练机构协助。日常训练以军事基础知识和体能训练为主,一般安排在早操、课余时间或者体育课进行,由驻校选培办组织实施,高校予以协助。假期集中训练一般安排在第一、二、三学年末实施,以军事训练和部队见习为主,集训总时间不少于60个训练日。军区级单位军训和干部部门确定部队、军队院校或训练机构作为训练基地,承担集中训练任务。
   
接受双重教育管理。国防生在校期间接受普通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的双重领导和管理。教育管理工作主要由高校负责,驻校选培办予以协助。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高校建设发展规划,是高校评估的重要内容。高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,领导协调本校有关部门、院系和驰校选培办,组织开展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。教育管理遵循普通高等教育规律,着眼军事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,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主,同时注重军政训练和日常养成。
   
毕业后履行协议到军队服现役。当你加入国防生行列时,需要与军队和高校签订《国防奖学金协议书》。这份协议既是你从军报国的承诺,也是你忠实履行义务的“信用卡”。因此,你完成学业,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,毕业考核合格后,应自觉履行协议到军队服军官现役或文职干部现役。
   
当你被确定为国防生后,所在普通高校驻校选培办会在适当时机组织进行国防生宣誓。誓词主要内容是:我志愿成为中国国防生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忠于祖国,热爱军队,勤奋学习,刻苦训练,服从管理,严守纪律,努力打牢军官素质基础,绝不违约,时刻准备投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。
   
国防生宣誓是你对自己、对学校、对军队、对祖国的庄严承诺。在国防生期间,你应该始终铭记在心,经常对照检查学习、生活和训练情况,努力使自己的言行与誓言相一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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